(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標的、數額,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力的行使情況等,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出資人提交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轉讓出資的文件。
(4)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新的股東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新的股東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由發起人蓋章或者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7)新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或者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提交民辦非企業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變更后的股東或發起人受讓人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如公司的經營范圍屬于鼓勵或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關于投資一致通過的董事會決議;外商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注冊資本已經繳足的驗資報告;外商投資企業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外商投資企業繳納所得稅或減免所得稅的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它材料。變更后的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如公司的經營范圍屬于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的,除外商投資企業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應提交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公司還應提交省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股東或發起人應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發起人變更或者股份轉讓的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出于股東或發起人的變更而使公司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持有關變更登記的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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